船山法院开展“沉浸式”警示教育
7月24日下午,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蒲某犯贪污罪一案,遂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气象局、船山区纪委监委、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等单位100余名党员干部及区法院39名新进干警旁听庭审。
被告人蒲某曾是一名党员干部,深受组织信任,担任重要岗位,本应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却在金钱的诱惑下,迷失自我、坠入深渊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4年6月至12月,被告人蒲某在担任某单位政府采购服务科副科长期间,利用管理保证金账户的便利,先后9次直接或者伙同他人非法占有保证金共计95.2456万元,个人实得82.3456万元。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,蒲某先后多次向保证金账户退款38.444万元。案发后,蒲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56.8016万元。庭审现场,蒲某认罪悔罪,声泪俱下发人深省。
案例是最鲜活的警示教材,庭审是最生动的教育课堂。被告人蒲某利欲熏心、公私不分,把公家“养分”输入自家“血管”,将单位账户当成私人“提款机”,最终身陷囹圄。其堕落令人唏嘘,更发人警醒,使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,深刻认识职务犯罪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形象,更给自己的人生笼罩上阴霾,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伤害。
揽镜自照,方能见鉴自省、律己正行。船山法院将持续推进职务犯罪公开审理与廉政警示教育深度融合,用好身边“活教材”,做实警示教育“大文章”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司法保障。
编辑:赖政宇
船山长安网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