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笔钱终于回来了!感谢船山法院的执行法官们!”近日,一起涉及异地财产、案外人干扰、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合同纠纷执行案件,在船山法院执行干警的主动出击与不懈努力下,画上了圆满句号。

邓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、邓某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被执行人李某、赵某一直未主动履行。经查,二被执行人与案外人范某共同享有对外债权,船山法院依法予以冻结。2026年3月20日,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一条重要线索:案外人范某正单独就该笔债权向其他法院申请执行。这意味着,这笔可用于清偿被执行人对邓某债务的款项可能将被转移。情况紧急,船山法院执行局立即与相关执行法院联系,一场跨域执行的攻坚战,就此拉开序幕。
异地执行,信息不对称是最大难点。3月25日,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船山法院执行局组成联合工作组,奔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,了解该笔债权情况并协调涉案款项的处理事宜,为款项追回扫清程序障碍。
接着,工作组马不停蹄,赶往四川省某公证处,依法调取李某、赵某、范某三方签订的公证协议等资料。经查阅文件,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关系链条逐渐清晰起来。
查清事实只是第一步,让被执行人“动起来”才是关键。异地调查结束的第二天,船山法院便传唤被执行人赵某、李某到院接受调查。执行法官面对面释法明理,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。同时,法院通知申请人邓某到院,组织双方协商。调解室内,法官一面耐心分析案情,寻找双方利益共同点;一面明确告知被执行人,法院已掌握其对外债权的证据链条,逃避不是出路。但被执行人仍态度消极、心存侥幸,船山法院依法决定对赵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,并对李某作出罚款决定。“拘留决定书送达那一刻,赵某的脸色变了。”参与行动的法官回忆道,“他们终于意识到,这次法院是动真格的。”
3月30日,执行法官组织邓某与李某、赵某在遂宁市拘留所再次面对面协商。被执行人一方态度明显转变,没有了之前的推诿和拖延。经过数小时细致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。随后,被执行人陆续向申请人履行本金2360万元。
“从提供线索到款项到账,船山法院的每一个环节都高效、有力,我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。”四月春阳和煦,申请人邓某专程赶到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,他脸上露出久违的畅快笑容。这一幕,正是法院“如我在执”司法为民理念的最美回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