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官,他们拆空调故意砸坏墙面!”“抵押设备是我们优先买的!”在某酒店强制腾退执行现场,申请执行人、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情绪激动、争执不休,场面一度剑拔弩张,险些引发肢体冲突。面对这一突发状况,船山法院执行法官与法警迅速反应、果断处置,及时稳控现场秩序,有效防止了事态升级。但事涉多方,如何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,兼顾各方合法权益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?
2018年,甲公司向唐某等三人租赁其名下的六层铺面用于酒店经营,在此期间甲公司将酒店内部部分动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。因市场影响及自身经营不善,开业后一直入不敷出,长期拖欠铺面租金与员工工资。后引入乙公司接管酒店经营,负责解决员工问题,双方约定甲公司遗留的租金纠纷、抵押贷款由甲公司自行负责。2024年,唐某三人与银行相继起诉,船山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,责令甲公司偿还贷款、腾退房屋并支付租金。因甲公司到期未履行,唐某三人与银行分别申请强制执行。
鉴于两案的关联性与复杂性,执行法官决定统筹联办两起案件,案件涉及的多方利益主体出现,各方对标的物处理意见不统一导致矛盾加深:银行要求拍卖抵押资产,乙公司与案外人即铺面新的承租人同时提出购买动产发生争吵,唐某三人作为房东则要求立即腾退,现场一度混乱。酒店是否腾退,何时腾退,如何腾退?动产是否处置,如何处置?怎样平衡各方利益?如何采取执行才是最优解……
执行法官稳定当事人情绪后,在当事人现场确认的情况下梳理了各方的核心诉求。为帮助当事人和平化解矛盾冲突,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,争取在意见上“求同存异”是关键一步。针对墙体破坏与隐蔽工程拆除疑虑,执行法官当场固定证据并明确修复责任,向被执行人释明了可腾退的具体范围;对设备处置争议,推荐“直接交易”方式,引导各方友好协商,促使资产快速变现;就腾退难题,提出续租、过渡、腾空不同处置方案供当事人协商,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。
在执行法官一遍遍劝导与疏通下,各方当事人逐渐放下芥蒂,友好协商,最终敲定案涉商铺以两层不腾退、两层维持现状、两层腾空的形式交付给唐某三人。银行与甲、乙公司签订三方协议,将抵押动产卖于乙公司,高效、顺利收回债权。
案件结束,唐某三人发来感谢短信,银行专程送来锦旗。本案以“善意文明执行”理念为指引,将协商调解贯穿执行全过程,摒弃了“杀鸡取卵”式刚性腾退,最终促成和解。既确保申请人申诉权益及时兑现,又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经营“不停摆”;既促成房东资产高效盘活,又助力金融机构债权顺利回收,生动诠释了“一案带动多方受益”的司法智慧。
这份来之不易的圆满结局,凝聚着执行法官迎难而上的责任担当与务实创新的司法智慧。船山法院深入践行“如我在诉”的司法为民理念,通过此案成功探索出一套兼顾效率与温度、平衡各方利益的涉企案件执行新模式,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船法经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