蓬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,先后被公安部通报表扬4次,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,遂宁市公安局集体嘉奖3次。2022年1月,被公安部通报表扬为“全国公安机关命案积案攻坚行动成绩突出集体”。
举旗定向,头雁领飞,固本培元铸忠诚蓬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始终坚持党建引领,突出政治建警从严治警,把“建一流班子、带一流队伍、创一流成绩”作为总目标,充分发挥干部和党员的示范和带头作用,团结协作,务实进取,浇筑战斗堡垒。
突出“深学”固根基
明确责任分工,细化工作举措,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等制度,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,充分利用每周例会、政治轮训开展理论学习,撰写学习笔记,逐一谈认识、讲体会、说打算,持续掀起政治理论学习贯彻热潮,确保理论学习走深走实、入脑入心。
突出“奖惩”激活力
大队班子“像爱护眼睛一样”珍视团结,坚持民主集中制,鲜明奖优罚劣机制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研究民警立功受奖、评先评优、晋职晋级等重要队内事务,着力营造心齐气顺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。1人被荣记二等功、11人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、20余人次受到市县嘉奖,10余人被上级提拔任用。
突出“引领”强驱动
大队班子成员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党规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公安部严禁违规宴请六项规定》、省厅“八个常态”管理措施等铁规禁令,确保自身正、自身硬、自身净。在执行新冠疫情防控、维稳处突、抓捕重要犯罪嫌疑人等急难险重任务时,总是走在前、干在前、冲在前,在全队人员面前起到了“头雁”作用。
因工作成绩突出,蓬溪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、原刑侦大队大队长夏进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,大队长刘成钢被市公安局评为“全市公安机关十大忠诚卫士”,副教导员温超文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。
严管善治,精兵提能,齐抓共管育劲旅大队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,严格规范管理队伍,努力把刑侦队伍锻造成一支政治坚定、英勇无畏、能拼善赢,党和人民信得过、靠得住、能放心的“尖刀连”。
聚力严管“树正气”
不断加强民警日常管理,深化五员合一机制,严格实行层级管理,在刑事科学技术室,大要案中队,扫黑除恶,侵财、反诈等中队,实行“警长+警员+辅警”层级管理模式,逗硬捆绑考核,严肃违纪问责。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、“排整提”等专项整治行动,开展警示教育17场次,谈心谈话140余人次,确保警队风清气正。
聚集实训“硬支撑”
按照“练为战”“缺什么补什么”的原则,组织民警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等法律法规,组织开展立案、侦查、抓捕、毒品检验、现勘、网上作战等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20余场次,队伍基本素质、攻坚克难能力得到显着提升。大队先后通过现场勘查提取犯罪嫌疑人指纹、DNA等信息,成功破获 “郎某海系列盗窃摩托车、电瓶车案”“何某流窜盗窃案”“李某兵强奸案”等重大刑事案件150余件。
聚焦监督“护正义”
始终坚守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执法生命线,按照“谁办案谁负责,谁审核谁负责”的原则和“日事日清”的要求,落实“三级受案,五级立案”程序规定,层层压实责任,严格执法监督,不断提升刑侦队伍的执法公信力,真正让广大群众在每一起案事件的办理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5人次受到公安部刑侦局通报表扬,技术室民警李明襁、蒋敏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。五年来,大队无一人因执法不规范、执法不公正而受到群众的投诉,在社会评价工作中人民群众对刑侦执法办案工作的满意度达99.37%。
忠诚使命,担当主业,严打犯罪保平安大队以打击犯罪为中心,充分发扬吃苦耐劳、顽强拼搏、勇于奉献的精神,精心谋划,严密组织,扎实开展“扫黑除恶”“护旗”“磐石”“新篇”等专项行动。五年来,大队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近千起,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0余人,起诉400余人,行政处罚300余人。
“雷霆万钧”除黑恶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工作部署,精心组织,多措并举,重拳扫黑、除恶、治乱。成功办理了“吴某林等涉恶寻衅滋事团伙案”“王某胜等涉恶故意伤害团伙案”等重大涉恶案件,有力地净化了蓬溪社会治安环境,为蓬溪蝉联省级平安县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“利剑出鞘”破命案坚持“命案必破”方向不动摇,深入开展命案防控和打击处理工作,成功破获“李某伟故意杀人案”“蒋某勇故意杀人案”“林某故意杀人、抢劫案”等命案,连续14年全破命案。在“云剑2020”命案积案破案攻坚专项行动中,全力打好“物证清理、目标案件、科技应用、逃犯缉捕、办案取证”五大攻坚战,成功破获了“1992.1.12蓬溪县回水乡全某珍被杀案”“2002.9.17蓬溪县鸣凤镇故意杀人案”等6起命案积案,有力扞卫了法律尊严。
“宵衣旰食”护安宁大队以“护旗”“磐石”“新篇”等专项行动为抓手,组织精兵强将成立打击电诈和侵财犯罪专班,强化电诈及传统盗抢骗等案件侦破。成功侦破部督“6.30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”“任某龙、左某龙等赴境外实施电信诈骗案”,厅督“舒某强等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”等跨省团伙系列案、“张某蔚等盗窃电表芯片(HPCL)模块系列团伙案件”跨市州案等侵财犯罪案件500余起,成功打掉郑某印、骆某贵等100余个犯罪团伙,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,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